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6号

更新时间:2001-07-29  关注量:613  喜欢(5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财政部决定发行2001年记帐式(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240亿元,期限20年。发行期为2001年7月31至8月7日。发行结束后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年利率为4.26%,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从2001年7月31日开始计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1年7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三、本期国债承销机构为部分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发行期内,本期国债由承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场内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方式,按面值向社会公开销售。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证券帐户、基金帐户委托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营业网点申请购买。

  特此公告。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邮电部、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2、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报告和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

5、关于明确地下热水属性的复函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6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