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21年12月30日
相关阅读:
2、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4、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19年度和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5、《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