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中国银行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账务处理问题的意见

更新时间:2002-08-27  关注量:888  喜欢(440)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账务处理问题的请示》(中银财[2002]1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同意你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本息余额转入“应付款项”科目核算,同时停止计息;自转入“应付款项”科目之日起,超过5年(含5年)若仍未支取的长期不动户款项可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实际支付时再从营业外支出列支。同时,应按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完整地保留“长期不动户”相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关于印发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3、审计署关于审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和人员待遇补充规定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

5、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中国银行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账务处理问题的意见】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