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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卷烟零售业务转承经营能否作无证经营认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营主体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要许可内容之一。经营主体一旦依法确认,未经发证机关审查批准,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无权予以变更。《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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