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规发[2006]147号)的规定和商务部核准的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农家店规划数ⅩⅩⅩⅩ个,预拨2006年农家店补助资金ⅩⅩⅩⅩ万元。此款列入2006年度“8101—外贸发展基金支出”预算科目,由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按规定程序和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切实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项目验收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年度资金清算。
附件: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补助资金预拨表(不发地方)(略)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2、关于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
3、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业务问题的批复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
5、关于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预拨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