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口径衔接可比,现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6]480号)的统一规定,切实做好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企业户数清理和核对工作,确保纳入快报编报范围的企业不重不漏,并对本年汇编户数的变化情况逐户做出说明。
二、认真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上年同期数”与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企业财务快报“本年累计数”的核对工作,对同一编报范围内企业的数据变化或数据调整,必须做出详细说明。
三、根据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快报编报户数及相关指标变动情况,按月分别填报《企业财务快报年度间数据变动表》(见附件),并随各月企业财务快报一并上报财政部企业司。
附件:
财政部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相关阅读:
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部门代收蜂窝移动手机频率占用费征收营业税的复函
5、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企业化管理工厂征免印花税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