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现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70号)废止。
附件:1.
2.
3.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阿十相关阅读: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费和评审费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福建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批复
5、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新开办的内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计算获利年度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