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4-26  关注量:111  喜欢(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精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2、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高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3、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旅游业有关地方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