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贴现(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10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38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55%,本期国债2011年4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20日发行结束。4月22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1年7月1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五、本期国债在2011年4月18日至4月2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相关阅读:
1、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3、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4、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0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8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