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28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4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4年1月16日,票面年利率为4.44%,按年付息,每年1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年1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8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37%。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2月24日进行分销,从2月26日起与原发行部分1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2月19日
相关阅读: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9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