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为,根据《
—、依法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
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
主要包括:
1.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指擅自将客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丰、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卧铺客车改为座位客车、座位客车改为卧铺客车。
2.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指擅自将驾驶室和车身改为与原车辆不同的外观颜色。
3.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不—致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擅自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车罐体;擅自改变车辆悬架形式(空气悬架、复合悬架、钢板弹簧式悬架等悬架形式之间的改变)。
对于小型、微型道路客运车辆加装前后防撞装置,道路货运车辆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道路运输车辆增加车内装饰等,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可由道路运输经营者自行决定,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
4.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擅自增加客车座位或者卧铺铺位。
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将破坏车辆本身的结构和性能,给车辆行驶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会造成道路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危害很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按照《
二、坚决防止非法改装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关。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对准许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规范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改装行为
已获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确需改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交由合法改装企业实施车辆改装作业。改装完毕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行驶证变更手续,并经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到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
四、规范对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行为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不得扩大认定范围。对允许或经批准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处罚。对经确认的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应当严格按照《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实施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执法检查,完善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并将非法改装较多的车型纳入重点监管车型,实施重点检查和管理。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相关车辆生产厂家直接设计生产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车型,引导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直接选购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车型。
六、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改装企业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非法改装企业,并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对源头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改装企业信息,定期向公安、工商、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通报,力争从源头上消除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5、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