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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9〕61号),现下达你省(区、市)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项目代码为Z135110079013,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中央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已将你省(区、市)全部革命老区县纳入测算范围,请按照财预〔2019〕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省内实际自行确定补助范围,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2021年资金分配情况;2022年3月底前,报送2021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附件: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总表
财 政 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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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7日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4、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