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18  关注量:226  喜欢(56)

  为继续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财政部 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3、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4、中国银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处理国内单位收回解冻美元资产遗留问题的批复 》的通知

5、陕西省征集农业基础建设基金暂行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