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浙政〔2005〕9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对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机场办事处和杭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进行整合,并划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分检验检疫执法职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仍隶属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管理规定》的通知
2、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地下热水、矿泉水征收资源税的通知》的通知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汽运器材公司临时加油点纳税地点的批复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