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等三家分公司的请示》(泰康发〔2006〕第0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甘肃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分公司方可开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甘肃分公司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