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等三家分公司的请示》(泰康发〔2006〕第0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甘肃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分公司方可开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4、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甘肃分公司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