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研究探讨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我局定于2006年8月上旬在湖南长沙举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文件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解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中有关中医药内容和政策;
(二)研究探讨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6年8月4日至5日,8月3日报到。
地点:湖南宾馆(长沙市营盘东路193号,烈士公园南侧,总机电话:0731—4404888)。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长、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局长或处长。
四、其他
(一)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参加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培训,并将参加人员回执(见附件)于2006年7月28日前传真至湖南省中医管理局,以便做好会务工作。
(二)湖南省中医管理局将根据回执安排在火车站和机场接站。自行前往者,火车站出站后乘136、111、113、302路公交车至烈士公园南大门下车,然后步行约6分钟即可到达;机场出站后乘机场民航大巴至民航宾馆站下车后,步行至火车站乘以上线路公交车即可到达。(详见交通示意图)
(三)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
(四)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二处、湖南省中医管理局联系。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吴凯 李颖毅
联系电话:010—65914966、65063322转6805;
联 系 人:湖南省中医管理局 曾清 刘晓敏
联系电话:0731—4499247,13908464259,13517338201.
传 真:0731—4822038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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