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其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性质的复函以明传电报形式转发给各地高院,该函明确2006年7月1日前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现将该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相关阅读: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
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联合国儿童基金捐款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5、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明传电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