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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确保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9-22  关注量:500  喜欢(1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来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农产品的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吃上安全放心农产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产管理,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要加大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生产技术规程,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推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与加工。同时,要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格管理农产品主产区和城郊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禁用药物行为。

  二、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取企业自检与主管部门监管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等关键环节的检验检测工作,把好农产品“入市关”。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中毒等质量安全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应急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查,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四、维护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货畅其流。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供求、价格行情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积极做好产销衔接,保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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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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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检测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3、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税的批复》的通知

5、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八税一费”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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