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医药工程部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11-14  关注量:794  喜欢(59)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各有关协会: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技术进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我部的计划安排,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医药工程部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该体系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医药行业和相关领域的意见,并经专家审查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现予批准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医药工程部分)》适用于指导医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是组织开展医药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制订修订、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加强标准管理的基本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医药工程部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102号 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的公告

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邮寄纳税申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4、印发《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5、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煤炭生产资格审查费标准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医药工程部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建设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