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交通补贴公务费用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公告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5、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