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更新时间:2015-11-26  关注量:255  喜欢(21)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的请示》(发改投资[2015]2539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合理有效投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的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合理有效投资、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实施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三)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促进合理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 昆 财政部副部长

王世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李干杰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

矫 勇 水利部副部长

孙中华 农业部总农艺师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

周慕冰 银监会副主席

陈文辉 保监会副主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网抢修恢复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关于切实加强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的决定

5、关于2006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