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合作银行税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7]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市合作银行的资产盘亏、损失及投资损失,应按《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暂行办法》(云国税所字[1996]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批处理。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
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商务工作报告》的通知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改进发电调度方式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税务系统涉企保证金收取和返还情况的公示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合作银行税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