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更新时间:2016-04-08  关注量:217  喜欢(147)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宁波港口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合金取消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

3、商务部 外资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收费帐户变更的通知

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商业用房规划管理的通知

5、印发《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