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02-28  关注量:878  喜欢(86)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2、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3、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公告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5、第十三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