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31  关注量:1003  喜欢(4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31日—12月31日。
  二、申报网址
  网址:;或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入“政务大厅”页面,点击“网上审批大厅”,选择“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三、有关要求
  (一)请通知辖区内有申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二)请通知申请单位按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2019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见附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9〕51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申报受理咨询)
  联系人:王永芳,章蕾
  联系电话:010-68791407,68791409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申报政策咨询)
  联系人:安登坤,刘自敏
  联系电话:010-68791650,6879137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和咨询
  联系人:贾卫强,王秀芳
  联系电话:13601265932,13552236570


  附件:2019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0月31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关于废止《昌宁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纳税期限的规定》的决定

2、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企业总机构收取(分摊)管理费审批问题的通知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5、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卫生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卫生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