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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临时调整进口豆油关税配额内税率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7-09-11  关注量:202  喜欢(51)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临时调整进口豆油关税配额内税率的通知》(税委会[1997]22号),决定自1997年10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临时将进口豆油(税号:15071000,15079000)关税配额内税率由13%调整到20%。

  以上内容请于文到之日起对外公告(公告稿见附件)。

  特上通知。

  附件:公告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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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关于临时调整进口豆油关税配额内税率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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