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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若干进口商品加征特别关税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01-06-21  关注量:223  喜欢(57)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1年6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商品税则号列详见附件2)一律在原进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税款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各关直达管理部门调整通道判别参数设置,对上述货物实行专业化审单。具体做法参照附件3,条件号各关自定。

  二、对上述货物,各关应加强专业化审单和接单复核环节的审核,在计税环节征减免税方式按“特案”处理。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1.征收特别关税的计算公式

  2.征收特别关税商品税号和具体商品名称清单

  3.通道决策辅助决策条件表

  海关总署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征收特别关税的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特别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特别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特别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附件商品类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汽车     87021091    ≥30座大型客车(柴油型)

  87021092    ≥ 20座,但≤29座的客车

  87021093    ≥10座,但≤19座的客车

  87029010    ≥30座大型客车(非柴油型)

  87029020    ≥20座,但≤29座的客车(非柴油型)

  87029030    ≥10座,但≤19座的客车(非柴油型)

  87032130    排气量≤1L的小轿车

  87032190    排气量≤1L其他车辆

  87032230    1L<排气量≤1.5L的小轿车

  87032240    1L<排气量≤1.5L的越野车

  87032250    1L<排气量≤1.5L,≤9座的小客车

  87032290    1L<排气量≤1.5L的其他车辆

  87032314    1.5L<排气量≤2.5L的小轿车

  87032315    1.5L<排气量≤2.5L的越野车

  87032316    1.5L<排气量≤2.5L, ≤9座的小客车

  87032319    1.5L<排气量≤2.5L的其他车辆

  87032334    2.5L<排气量≤3L的小轿车

  87032335    2.5L<排气量≤3L的越野车

  87032336    2.5L<排气量≤3L,≤9座的小客车

  87032339    2.5L<排气量≤3L的其他车辆

  87032430    排气量>3L的小轿车

  87032440    排气量>3L的越野车

  87032450    排气量>3L, ≤9座的小客车

  87032490    排气量>3L的其他车辆

  8703313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小轿车

  8703314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150    排气量≤1.5L, ≤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19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323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小轿车

  8703324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250    1.5L<排气量≤2.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29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3330    排气量>2.5L柴油型的小轿车

  87033340    排气量>2.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350    排气量>2.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390    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9000    装有压燃式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机动车辆

  87042100    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

  87042230    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

  87042240    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

  87042300    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

  87043100    汽油型≤5吨的其他货车

  87043230    5吨<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

  87043240    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货车

  87049000    装有其他发动机的货车

  87051021    最大起重重量≤5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22    50吨<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23    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91    最大起重重量≤5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1092    50吨<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1093    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4000    机动混凝土搅拌车

  手持和车载式

  无线电话机

  85252022    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

  空气调节器

  84151000    独立窗式或壁式空气调节器

  84152000    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

  8415811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热泵式空调器

  8415812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热泵式空调器

  8415821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的其他空调器

  8415822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的其他空调器

  84158300    未装有制冷装置的空调器

  附件3         通道决策辅助决策条件表

  条件号   层号  项号  起位  止位   最小值   最大值  Y/N 操作

  0016    1   0    1    1     1      1     1

  0016    2   66   1    3    116     116    1

  0016    3   62   1    8   84151000   84152000  1

  0016    3   62   1    8   84158110   84158300  1

  0016    3   62   1    8   84252022   84252022  1

  0016    3   62   1    8   87021091   87029030  1

  0016    3   62   1    8   87032190   87039000  1

  0016    3   62   1    8   87042100   87051093  1

  0016    3   62   1    8   87054000   87054000  1

  辅助决策结论表

  条件号 通道         辅助决策条件说明      生效日   终止日

  0016   2     按署税传[2001]26号要求加征特别关税  010622   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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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若干进口商品加征特别关税的紧急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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