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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零件实行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01-07-09  关注量:1069  喜欢(141)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零件实行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01〕6号),从2001年7月10日起对归入税则号列85299090的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零件实行9%的进口关税暂定税率。

  直达自动化系统数据库的维护通知,将另文下发。

  以上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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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关于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零件实行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的紧急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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