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号(关于对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问题的补充)

更新时间:2006-01-27  关注量:885  喜欢(6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月16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于当日就此发布了商务部2005年第123号公告(以下简称商务部第123号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就该公告的具体执行问题随后发布了海关总署2006年第3号公告(以下简称海关总署第3号公告)。

  鉴于海关总署对商务部第123号公告相关进口货物的10位数商品编号进行了调整,现就海关对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有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办理税则号列29310000、38249090项下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口申报手续时,如果进口货物属于商务部第123号公告中产品描述所称的D3、D4、D5、D6中的任何一种化合物,不再按照海关总署第3号公告规定填报为29310000.22,而应填报为29310000.50.

  二、除上述申报商品编号调整外,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宜,仍按照海关总署第3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办公厅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加强糖精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关于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

3、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规定

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决议

5、关于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有关处理决定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号(关于对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问题的补充)】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