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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更新时间:2010-12-06  关注量:151  喜欢(76)

  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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