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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8号

更新时间:2012-06-04  关注量:560  喜欢(60)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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