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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我国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的规定,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编制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并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世界海关组织对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同步调整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4.
现予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2.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3.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三期)
4.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四期)
海关总署
2015年3月11日
相关阅读:
1、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13号 《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修订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