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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7-10-24  关注量:417  喜欢(177)

  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备更新,推动产业升级,海关总署决定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0月2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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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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