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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云南澜沧江水电物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2002]373号)收悉。
你局《关于云南双鹤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2002]332号)收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81号)转发给你们,云南省移动通信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名单见附件)2001年企业所得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汇总在北京缴纳,请各地国税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云国税发[2002]32号)文件的规定,自2002年1月1。
一、加强对新设立(开业)登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新设立(开业)登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5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预算级次的补充通知》(财预[2002]313号)精神,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为简化手续,方便征管,现对部分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的预算级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近,各市、县国家税务局陆续向省局反映了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银行金融保险企业固定资产修理费(装修费)列支及审核审批问题 (一)金融保险企业不得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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