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做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劳动能力鉴定的准备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通知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关系到工伤职工切身利益。
为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为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本法规自2011年1月1日起失效。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强征管,狠抓基层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税收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
为了解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试点城市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
最近,我部通报了今年1-5月全国市(地)级以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发放情况,并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6月起通报县(区)级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精神,加大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力度,现就有关问。
为进一步贯彻“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全面提升本市会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现将《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