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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我们制定了《应用指南》,现予印发,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同步实施。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
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需要,根据2015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和《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保险业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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