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了做好1994年度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贯彻国家财税改革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今年财税等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29号《关于扩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国办发〔1993〕29号文”),根据各部门、各地区及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深入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现就进一步落实清产
经过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努力,一九九三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评比顺利结束。从总体看,一九九三年度统计报表报送及时、数字质量比去年有很大的提高,大部分地区上报的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
为切实做好国有建设单位1994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财政部收回原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财政职能的通知》要求,从1994年度起,国有建设单位的财务决算由财政。
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94)财办字第24号《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财政部收回原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的通知》,财政部已从1994年9月1日起,收回包括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在内的财政职。
根据《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1994年7月1日起在编的工作人员。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部有关规定设置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并制定本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我部正式设立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为了加强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部有关规定设置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并制定本办法。
现将《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上报。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