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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我厅编制了《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二、有关财务、税收政策规定 (一)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提取根据国发[1998]28号文件有关规定,信用社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将于2001年以联社为单位移交地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具体移交时间和办法另文下发)。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杜绝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伦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
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积极扩大就业,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精神,把搞好社区建设与拓宽社区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和引导广大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现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社区就业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收共管户检查许可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收共管户检查许可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地方税务稽查局对地方税收共管户税务检查行为,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税务检查效率,减轻地方税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第二期“三年四十万”再就业培训计划,鼓励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切实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和创办小企业的能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缴纳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发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国令〔1999〕第2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1998年《献血法》正式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采供血机构得到迅速发展,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血液管理工作也得到显著加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262号令)及省政府有关房改政策规定,《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经省直房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具体贷款有关事宜由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下列案件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之日起10日内向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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