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的方针,加强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根据4月24日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草案)》的有关规定,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烟草种子、烟叶、。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烟草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与国际烟草界的接触更加广泛,同世界主要烟草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利用外资、开展境外带料加工和境外投资方面有所作为,已成功地兴建了一批国内中外合资企业。
 近年来,随着卷烟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烟厂将逐步关停,大量遗留的烟草专用机械(以下简称烟机设备)亟待处理。有些烟厂因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销售设备,使烟机不断流入造假窝点,给卷烟打假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 去年以来,各省级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卷烟纸专卖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国烟法[1999]92号),对卷烟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进口纸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 199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纸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检查了16个省、市49家卷烟纸生产、分切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经营现状,取消了26家不符合条件的卷烟纸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解决了多年来进口卷烟纸不规范的问题,使。
 现将《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地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国函[2000]13号文件的高潮。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
 现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以下简称《决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现将《烟用滤嘴棒委托加工及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烟用滤嘴棒委托加工及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用滤嘴棒的委托加工和经营,加强对烟用滤嘴棒的专卖管理,根据《中。
 现将《烟用聚丙烯丝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烟用聚丙烯丝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用聚丙烯丝束的专卖管理和对生产企业的宏观指导,规范烟用聚丙烯丝束的生产和流通秩。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