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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及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会费缴纳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通过邮寄方式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
近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现就进一步规范税务门户网站和其他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预通知如下:
为了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以下简称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适应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努力为个体工商户营造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下称《意见》)要求,通过“减证”推动“简政”,“多证合一”改革顺利推进并。
现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措施有效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了规章集中清理工作,起草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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