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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其议定书(以下分别简称“协定”和“议定书”),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纳税人向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373号)的规定,对北京卷烟厂生产的部分卷烟消费税计。
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年8月21日在香港正式签署。该安排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安排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我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已于2006年9月5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毛里求斯驻华大使钟律芳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
我国政府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于2003年9月18日在特首都西班牙港正式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4年8月24日和2005年4月22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国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要求进一步明确部分应税消费品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等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航班协定》(以下简称“航班协定”)于2005年8月17日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和肯尼亚外交部部长奇劳.姆瓦奎雷在北京正式签署。
 你局《关于生产销售无水乙醇是否征收消费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06]108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以下简称注释),酒精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法生产的各种。
应加拿大税务当局的要求,中国与加拿大税务主管当局代表就中加税收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中文文本的第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 “虽有第二款的规定,发生在缔约国一方的利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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