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中国煤矿工程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重大、特大瓦斯煤尘事故频频发生,致使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建筑市场,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和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1997年全国煤炭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决定加强对煤炭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煤炭部全国煤矿专用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分别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矿用安全帽灯、井下防爆照明灯具、输送机、三用阀、金属支柱、金属顶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有关申请企。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2月。
为了强化煤管局的管理职能,加强煤管局对辖区内煤炭企事业单位行业管理,现将煤管局对部直管矿务局行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煤管局是部直管矿务局省级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
自1981年原煤炭工业部颁布试行《煤矿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来,对加强煤炭工业铁路运输管理,确保运输作业安全,以及更有效地处理煤炭工业铁路行车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煤炭产品的质量状况,加强质量监督,经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技监监计统函字第003号文批准,部决定今年对商品煤进行全国性的统一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统检”)。
《“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经多次讨论修改,现予颁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部。
为了落实《关于推广使用四项通风安全装备的决定》,确保便携式热催化瓦斯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便携式瓦检仪)和瓦斯报警矿灯(包括矿灯瓦斯报警器,以下统称为瓦斯报警矿灯)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现对便携式瓦检仪。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