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第一条 凡屠宰猪,羊,牛等牲畜者,均依本条例之规定:交纳屠宰税。 第二条 自养,自宰,自食的牲畜,免纳屠宰税;如有出售者,其出售部分,仍应纳税。 第三条 耕畜,运输畜,种畜,乳畜,胎畜,幼畜,应予保护。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