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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6号),省民政厅等部门拟定了关于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省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力度,坚持数年为残疾人做实事、做好事,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生产条件,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2005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
《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环境污染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省卫生厅等部门拟定了关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宝鸡市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全面掌握我省第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决策与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经二00四年九月十三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经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6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7月31日对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30部省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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