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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171号)中关于支持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外汇额度周转金的规定,特提出如下具体落实办法,请遵照执行。
你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收取公告费和年度检查费的函》(民综函〔1992〕24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部按实际支出收取经核准登记的社团的报刊公告费。
你部《申请调整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收费标准的函》(劳培字〔199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部统一印制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原每本1.30元调整到每本2.50元。
建设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是国家对投资规模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这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做了大量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最近,我们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93)汇管发字第1号《关于下发<因公出境人员用汇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颁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2 ]财文字458号)和我部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有关规定,对你部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重新进行了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级定额(工程造价。
现将《第七届全国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分别由北京市体委、财政局及四川省体委、财政厅具体规定。 冬季项目及帆船、帆板项目的经费开支标准按照北京赛区的标准执行。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交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有关规定,对你部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进行了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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