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资质许可
公司核名
税务筹划
财税资讯
注册
/
登录
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关于部属民政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部属民政学校是为民政系统培养基层民政干部的中等专业学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委托各地民政厅(局)承办。由于学生毕业后将回原招生地区民政部门工作,因此,生源的质量关系到今后民政系统干部的素质。
[通知公告]
商业部转发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摘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粮食、供销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对确属本系统、本单位工作需要而尚未达到岗位所要求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摸底,制订教育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然后分批委托高等学校举办教学。
[通知公告]
民政部人事教育局关于民政系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安排问题的函
全国第八次民政会议以来,各级民政部门都比较重视自身队伍建设,在大力开展在职培训、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相继办起了一批民政院校。这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措施,对于从根本上改变民政职工队伍的素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通知公告]
商业部关于商业教材编审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明确编写教材的基本要求,提高教材的质量,现就教材编审工作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的范围 商业教育、培训通用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及适应商业教育需要的必修文化课补充教材,由商业部归口管理。
[通知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通知公告]
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专门人才,实行军事化管理。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八七年四月发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结合公安高等学校的特点,制定招生工作的暂行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
[通知公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通知公告]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前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教育委员会就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组织管理,以及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
[通知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的通知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建设部、轻工业部、纺织部、商业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首页
上一页
···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下一页
尾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专员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