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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于近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于近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为满足科学合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需要,我部组织修编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需要,我部在2015版通用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保险业和证券业扩展部分以及公式链接库,作为通用分类标准的补充,供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使用。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
2015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针对因新国际金融工具准则生效涉及国际保险合同准则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发布以来,我部联合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和国标委等组织开展了通用分类标准试点实施工作,为统一电子财务报告标准,实现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行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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