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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税务总局连续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个公告(以下称为两个公告),这是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后首个中。
一、本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本公告发布的目的之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践,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8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车船税有关的征管问题。20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新的车船税法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车船税法实施一年来发现的征管具体问题,制定下发了《公告》并同时废止《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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