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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3年记账式(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163.8亿元,期限10年,票面年利率为3.02%. 2003年9月17日开始发。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省局制订了《海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税政处。
你省十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问题的请示》(十质技监字[2003]102号)收悉。
为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正在组织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云国税发[2003]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昆明市地方税务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
最近,有部分市、县局请示,今年是否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已使用三年以上的税务登记证是否仍有效以及今年的验证工作是否按规定正常开展等问题。
为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为了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清产核资政策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
为了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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