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西安市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2号《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规定和省国税局有关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的补充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省局在今年二月至五月份组织全省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对一年来新税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14号《关于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的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好自查和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保障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海关监管制度的改革,统一海关对进出口企业会计帐簿设置和会计报表的要求,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企业会计帐簿设置和报送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海关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对外公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环境与资源保护,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把其列为两大基本国策之一。多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和支持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外贸企业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商字〔1995〕3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